环境保洁员岗位职责

[日期:2007-06-13]来源:总务处作者:[字体: ]

 1.必须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学院环境卫生工作尽职尽责,提供优质服务,有吃苦耐劳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思想。

2.服从管理员的领导和指挥,认真负责责任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工作,必须在当日上午8时前完成任务,每周要组织两次集体劳动,(周一、周五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清理院内死角卫生。

3.遵守劳动纪律和请销假期制度,不得旷工、迟到和早退,更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4.保持道路清洁,做到无积水、无纸屑、无落叶和垃圾。

 5.负责清洗和爱护道路两旁的公共果皮箱、花坛,对果皮箱内垃圾要每天清除一次,每周擦洗两次。

6.除做好责任区的保洁工作外,发现公共设施被盗和损坏,应敢于制止批评,并及时向学院分管负责人报告。

 7.爱护和管理好所用的劳动工具,不得任意损坏和丢失,更不得擅自将劳动工具占为己有,如发现上述问题,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

8.    协同其他班组,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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