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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开展听评课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20浏览次数:628

各教学单位:

为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掌握外聘教师教学情况,做好新教师“传、帮、带”培养工作,使新教师能迅速适应并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澳门直营6766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开展听评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人员组成

校级听课:学院领导、校督委会成员、督导组成员。

二级学院(基础部)听课:二级学院领导、教学办主任、教研室主任、全体教师。

督导办负责校级听课组织安排,各二级学院(基础部)负责安排组织本部门听课活动。

二、听课时间及范围

本学期新教师、外聘教师听课时间安排在2020年11月23日—12月25日。12月12日前为二级学院(基础部)组织听课时间,12月14日--12月25日为学校听课时间。

2019年9月1日以来新进的教学岗位教师均需参加本次听课活动;外聘教师听课范围由二级学院(基础部)自行决定。

三、听课要求及方式

1.由二级学院先组织对本部门新进任课教师、外聘教师进行听课并评议打分。通过听课活动,各系部要对本系部新进教师进行具有针对性、符合每个教师实际情况的教学水平分析,与新进教师一起研究立足于教师实际的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的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切实查找和解决影响课堂教学效果的相关问题,有效提高新教师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2.校级听课成员以随机、随堂方式对新进教师、外聘教师进行现场听课。

3. 新进教师、外聘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听课活动。听课人员应做好听课记录,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

4.听课完毕,二级学院(基础部)要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认真评课,交流教学经验,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以更好提高新进教师的授课水平。

5.听课内容包括: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表达能力、语言、教学辅助设备使用、课堂组织等方面。

四、分值评定及应用

1.授课教师授课效果评价分为五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一般(60-69分)、差(<60分)。

2.对评课等级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新进教师,二级学院(基础部)要责令其制定学习提高计划并督促实施,并制定教学水平提高帮扶措施。

3.对评课等级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外聘教师,给出评课意见,并督促落实,对改进不到位的建议所在二级学院不再续聘。

 

 

 

 

 

 

                督导办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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